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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大報告里指出,中國式現代化就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
我國對生態環境保護歷來高度重視,一直都是環境保護、經濟發展兩手抓。“十四五”中也明確提到“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在發展過程中解決生態環境問題”,面對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之間日益凸顯的矛盾,EOD模式應運而生。
EOD項目的申報,主要有三步,即項目包裝與策劃、項目評審與入庫、授信與貸款。
根據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試點實施方案》要求,擬申請EOD項目的地方,首先要編制《EOD項目實施方案》,并開展入庫申報。在這個階段,核心是要開展EOD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工作。
通過市縣兩級的項目初審,報送省級生態環境廳等部門審核。一般包括形式校核、專家指導、現場調查、專家評審四個環節,按照特定標準進行項目遴選,獲得批復入庫。在這個階段,核心是要通過專家評審。
入庫后,銀行會從是否存在還款風險的角度開展評估,重點考慮現金流和資產,借款人的資質,建設項目的內容,市場的財務表現等。在這個階段,核心是要按照與銀行交流的情況對方案進行優化。
注意事項
申報規模。地市級及以上政府作為申報主體的EOD項目,原則上投資總額不高于50億元。區縣級政府作為申報主體的EOD項目,原則上投資總額不高于30億元。
申報主體。一要確保:項目實施單位僅為一個市場主體;二要確保:環保信用評價不是最低等級;三要確保:主營業務范圍要包含生態環保行業。
內容要求。一要注意:依托項目都必須已完成項目可研批復或者備案等立項工作;二要注意:單體子項不超過5個;三要注意:強化公益性較強、收益性差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與收益較好的關聯產業一體化實施。
財務要求。一要說明:項目整體收益與投入能夠平衡;二要說明:滿足合規性要求,如不形成政府隱性債務,不以土地出讓收益、稅收、預期新增財政收入等返還補助作為項目收益;三要說明:不涉及運營期間政府付費。
EOD模式旨在解決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的矛盾,通過生態引領、產業導入等手段,實現生態環境治理與關聯產業開發的一體化實施。EOD項目的實施需明確目標、識別產業、分析可行性,建立內部反哺機制并因地制宜推進。
EOD模式是為了解決當前生態環境問題,需要開展科學全面的項目前期謀劃。結合具體的區域特征和治理需求,對實施緊迫性強、生態環境效益高、對關聯產業有較強價值溢出的項目進行有針對性的項目謀劃和頂層設計,確定合理的項目實施邊界和目標要求,明確項目的建設內容、技術路線、投資估算等。其中,生態環境治理項目主要涉及區域流域綜合整治、廢棄礦山修復等生態修復與保護等公益性較強、收益性較差的治理項目。
在充分考慮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外部經濟性和環境質量改善后提升價值的外溢流向的基礎上,明確與生態治理項目相關聯的產業開發項目。產業開發項目應充分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一方面可以通過利用土地發展生態農業、文化旅游、康養、鄉村振興、特色地產、“光伏+”和生物質能利用等清潔能源項目,另一方面也可以出售未來產業的開發或經營權,比如基礎設施的特許經營權、礦產等資源的開采權等。結合項目的收益水平等綜合測算,確定產業開發項目的邊界范圍和建設內容。
在確定了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和產業開發項目后,要對兩者一體化實施的可行性進行分析。從項目的區域特征、實施主體、技術路線、投資估算、相關政策、實施期限等方面,綜合分析其可行性,整體測算項目的成本和收益,在保障社會資本投資收益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實現項目的成本收益平衡,最大程度上減少政府的投入。在兩個項目均可行的前提下,進行EOD項目的統籌設計。
將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和關聯產業開發項目一體化實施后,在收益上既要考慮產業開發項目自身的盈利能力,也要考慮到生態環境治理成效帶來的外部經濟效益;在成本上既要考慮產業開發所需的成本,也要考慮生態環境治理的成本。在保證合理利潤的基礎上,盡可能地實現成本收益平衡。當項目的收益難以覆蓋成本時,政府可以使用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政府專項債、國際金融貸款、政府投資基金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出資等政府資金進行支持。其中,可申請專項資金的項目領域有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農村環境治理等,可申請專項債的項目領域有污水處理設施與管網建設、垃圾處理與環衛處置建設等。
生態環境治理和關聯產業類型多樣,不同的融合發展路徑與操作方式存在較大的差異。應因地制宜,選擇最適合當地區域實際的EOD項目。將選擇好的EOD項目依據實際需求選擇分別立項整體實施或整體立項。最后,要加強對項目的監管,確保整個EOD項目的規范實施。
項目分享
臨安區流域面源污染治理與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一期)區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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