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要一級一級抓落實。日前,浙江率先出臺《浙江省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清單(試行)》(下稱《責任清單》),聚焦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三條跑道,為高質量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構建了一套職責清晰、分工明確的責任體系。
“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關鍵要建立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委農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制定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辦法,強化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責任清單》根據市縣鄉村各級書記抓鄉村振興工作的職責分工和重心差異,量身定制了一套既有共性、又有個性的履職清單。從頂層設計到具體謀劃,從工作落實到各項要素保障,在新的責任體系下,各級書記面對的是可量化、能定責、可追責的高要求。
《責任清單》把強化“三農”統籌協調放在重要位置,強調各級書記要落實鄉村振興政治責任。比如,在五級書記中,縣(市、區)委書記承擔著“一線總指揮”的重任,更起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責任清單》提出,縣(市、區)委書記要發揮縣(市、區)黨委常委會“一線指揮部”作用,開展專題研究、召開縣(市、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切實加強對鄉村振興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
加強頂層設計的同時,《責任清單》也非常接地氣。“走遍”成了各級第一責任人的關鍵詞,比如設區市市委書記要落實黨政領導干部聯系鄉村振興聯系點制度,帶頭定點聯系1個以上涉農鄉鎮(街道)或行政村,任期內走遍轄區所有鄉鎮(街道);縣(市、區)委書記每年要把三分之二以上的調研時間用于農村工作,任期內走遍轄區所有村(社區)。
《責任清單》中首次提出,要組織各級書記抓鄉村振興、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而述職評議內容的質量,就取決于各級書記有沒有深入基層、聯系群眾、傾聽民聲,開展鄉村振興相關問題的調查研究,結合基層實際創新破題。
同時,《責任清單》突出浙江特色,在強調落實確保糧食安全、落實耕地保護硬措施等底線任務的同時,把落實農民農村“擴中”“提低”改革措施,深化以農村集體經濟為核心的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推進“浙江鄉村大腦”以及其他涉農數字化應用建設、貫通、運用等相關工作納入責任清單。
“以《責任清單》為抓手,浙江將加速推動實施農業‘雙強’、鄉村建設、農民共富等行動。”省委農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責任清單將試行一年,根據實踐效果再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