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于2022年5月27日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填補了浙江生態環境綜合性法規的空白。《條例》共7章71條,從污染防治、碳減排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對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出明確法律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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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主要內容
2022.08.01
《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于2022年5月27日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填補了浙江生態環境綜合性法規的空白。《條例》共7章71條,從污染防治、碳減排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對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出明確法律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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