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襄陽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發布,提出,2023至2025年,優先解決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問題,加快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與鄉村生態振興有效銜接。
到2023年,全市累計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達到1003個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67%以上;到2024年,全市累計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達到1303個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2.84%以上;到2025年,全市累計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達到1603個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65.00%以上。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全面消除生活污水引起的農村黑臭水體,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高,長效運行管護機制進一步健全,農村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有效管控。
襄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襄陽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襄陽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3年11月25日
襄陽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
(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鄂政辦發〔2023〕25號)要求,按照“應治盡治、利用為先、建管并重、共同締造”的基本思路,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分區、分類、分級、分期”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2023至2025年,優先解決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問題,加快補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與鄉村生態振興有效銜接。
到2023年,全市累計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達到1003個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0.67%以上;到2024年,全市累計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達到1303個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2.84%以上;到2025年,全市累計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達到1603個以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65.00%以上。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全面消除生活污水引起的農村黑臭水體,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高,長效運行管護機制進一步健全,農村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有效管控。
二、重點工作
(一)堅持目標導向,建立臺賬清單。根據轄區內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組)、常住和戶籍人口、農村改廁情況、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和污水資源化利用情況、現有處理設施運行情況、生活污水引起的農村黑臭水體等基礎信息,生態環境部門建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臺賬,并進行動態更新。各地根據年度目標合理制定落實方案,于每年1月15日前,將當年計劃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及行政村內的自然村(村民小組)名單報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民政局。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堅持梯次推進,突出治理重點。結合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及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以襄陽市境內飲用水源保護區、鄉鎮政府駐地、中心村、旅游風景區等人口居住集中區域,漢江干流兩岸5公里內、漢江主要支流兩岸3公里內等重點流域區域,以及生活污水引起的農村黑臭水體所在村莊為重點,統籌開展集中連片治理,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三)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實施。根據地形地貌、人口分布、產業需求、施工條件等因素,分類選取治理模式,宜集中則集中、宜分散則分散,合理建設農村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具備納管條件、人口相對集中的區域,優先選擇就近納入管網集中收集處理,由現有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指導農村新建住宅預留污水收集或處理接口,穩步提升城鎮污水處理廠管網收集處理率。〔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不具備納管條件、人口相對集中的區域,優先考慮建設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出水水質應滿足《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2/1537-2019)》。人口較少、居住分散的非環境敏感地區,鼓勵采用小型人工濕地、穩定塘等生態處理方式處理污水。缺水地區、居住分散且環境容量大的偏遠山區、規劃納入拆遷搬轉的區域,結合農村改廁實施生活污水管控,鼓勵采用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方式,通過庭院美化、村莊綠化等實行就地回用。〔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衛健委〕
(四)堅持科學治理,確保治理成效。結合農村生活污水規模、出水排放去向、水環境現狀、經濟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優先考慮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治理技術,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持續穩定運行。外出務工返鄉、旅游淡旺季等“人口潮汐”現象明顯的地區,應合理設計調節池規模,采用并聯處理等方式滿足處理要求。〔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科學選擇改廁技術模式,宜水則水、宜旱則旱,分類推進廁所糞污分散處理、集中處理、納入污水管網統一處理或建立廁所糞污收集、儲存、就地資源化利用體系,避免化糞池出水直排。鼓勵將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營;暫時無法同步建設的,預留后續污水治理空間。建立健全農村廁所管護機制,鼓勵探索農村改廁服務站,持續推進農村戶廁改造與生活污水治理銜接。〔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對因生活污水引起的農村黑臭水體,以控源截污為根本,綜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態修復、水體凈化和水系連通等措施統籌治理,實現農村黑臭水體有效治理和管護。〔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五)堅持建管并重,強化日常監管。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每年對已建成投運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核查,重點將停運破損、管網未配套、處理能力不符合實際需求、出水水質不達標等非正常運行的設施納入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改造清單,有序完成運行設施整改;因村莊撤銷、拆遷或所在區域已通過其他方式實現治理,無必要運行的設施,依法依規報廢(退出)。各地應于每年1月15日前,將上一年度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排查整改及報廢情況報市生態環境局。鄉鎮政府負責對日處理規模大于20噸(含)小于100噸(不含)的污水處理設施進出水水質,每半年開展1次自行監測;對日處理規模大于100噸(含)的污水處理設施進出水水質,每季度開展1次自行監測。市生態環境局對日處理規模大于20噸(含)小于100噸(不含)的污水處理設施,每年抽取不低于20%的數量開展執法監測,對日處理規模大于100噸(含)的污水處理設施按季度開展巡查和進出水水質監測(按要求上報生態環境部)。縣級生態環境部門每年組織對日處理規模小于20噸(不含)的污水處理設施開展檢查,并建立檢查臺賬。〔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襄陽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班,統籌協調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充分發揮河湖長制平臺作用,持續改善農村水環境質量。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納入各級駐村工作隊鞏固脫貧成果任務統籌推進,精準幫扶駐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質增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組織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責任主體,要相應成立工作專班,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力爭超額完成目標任務。
(二)保障治理資金。積極統籌相關資金,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強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運維財政保障,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關項目專項資金。支持縣級政府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關項目納入專項債券申報范圍,鼓勵各地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和融資需求,結合流域綜合治理、產業發展壯大等開展綠色信貸,吸引社會資金參與,精準支持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已建成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的農村地區,探索污水處理農戶付費機制;推動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探索農村供排水一體化收費機制。
(三)完善建管體系。依法依規做好項目審批、用地用電等工作,加強污水治理工程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等質量保障,支持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統一實行市場化建管運營。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信用體系建設,規范第三方運維單位管理,探索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納入數字鄉村建設,通過電量、流量或視頻監控等方式進行實時監管,通過移動客戶端等方式暢通群眾和基層干部問題反饋與監督渠道。
(四)推動共同締造。廣泛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充分借助廣播電視、報紙雜志、新媒體平臺等做好宣傳推廣,增強群眾生活污水治理意識,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充分發揮黨建引領和部門協同作用,搭建共同締造平臺,引導群眾全過程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續推進群眾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領域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
(五)強化監督考核。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納入流域綜合治理、污染防治攻堅戰、鄉村振興工作等統籌推進。市生態環境局每年開展一次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評估,依法以各類檢查、督辦為抓手,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不力、進度滯后、污染問題嚴重的地方,采取約談、限期整改、移交問責等措施進行嚴肅處理。
附件:1.?襄陽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名單
2.?襄陽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任務分解表
3.?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重點行政村清單
4.?全市已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清單
5.?全市未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清單
附件1
襄陽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名單
組??長:張學林?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張谷陽?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蔡金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胡海洋?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陳建斌?市住建局局長
黃茂松?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
成??員:鄭傳兵?市發改委副主任
畢雪芳?市民政局副局長
范中豪?市財政局副局長
孫惲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總規劃師
王祖慶?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常海濤?市住建局副局長
劉??智?市農業農村局總經濟師
廖道明?市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專班日常工作,蔡金海同志兼任工作專班辦公室主任。工作專班成員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工作專班辦公室備案。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